各高校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〉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0〕7号)精神,推动高校就业指导课程建设,提升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,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定于7月下旬举办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》解读培训班。根据《关于举办〈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〉解读培训班的通知》(教毕指〔2011〕23号)的安排,现决定组织我省部分高校就业工作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班,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内容
1、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》解读;
2、高校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经验交流;
3、高校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演示。
二、参会人员
省人事厅选派工作人员1名,各高校选派毕业生就业工作骨干教师1-2名。
三、时间、地点
时间:7月22日-24日,7月22日报到
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贝尔大酒店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具体出发事项另行商议。
2、根据通知,本次会务及培训费900元/人,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。
3、请各高校抓紧于7月18日之前将参加人员报至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秘书处(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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